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赔偿案收官
成就赔偿案例新标杆
桂衍民/制表翟超/制图12756人对1.78亿元,创业板造假第一案——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案以上述两项数据宣告收官。高覆盖率、短周期和真正意义上的全额赔付,万福生科赔偿案因此铸就赔偿事件中的标杆,并与主动垫资的平安证券一同载入史册。赔付覆盖率最高的案例根据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最终统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28日15时,同时完成签及有效申报、与平安证券达成有效和解的适格投资者人数为12756人,占适格投资者总人数的95.01%,对适格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为1.78亿元,占应补偿总金额的99.56%。据了解,截至目前,这是国内虚假陈述赔偿案中覆盖投资者人群最多的个案,更是最终获配与应该赔付投资者覆盖率最高的案例。据上述数据再复算,在整个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中,符合赔付标准的投资者为13426人,仅仅剩余670位符合赔偿条件而未参与赔付的投资者;另一方面,670名未参与赔付的投资者应得到的赔付金额为78.92万元,人均应赔付额仅为1178元。“我们已经尽全力在全国寻找适格投资者了,现在剩余的一小部分投资者都是千儿八百的小额赔付的,有的因为移民等原因找不到,有的压根看不上这点小钱。”平安证券一位高管对表示。为了让这些小额赔偿的适格投资者不失去获赔机会,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截止后,还留了两个月后续赔付补偿期。根据平安证券公告,自今年7月11日至9月11日,凡未获得基金补偿的适格投资者,可以主动联系平安证券。在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偿申请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与专项补偿基金补偿方案等量的补偿金。平安证券表示,万福生科投资者利益补偿后续工作将严格按照专项补偿基金确定的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金额计算方法进行。选择后续接受补偿的适格投资者,将同样表明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两个月赔付创最短纪录从5月10日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起,到7月3日完成补偿金支付,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万福生科适格投资者补偿工作已全部完成,创造出了A股市场投资者最短赔付周期。与万福生科案相对应的,是市场上其他案例的赔付时间跨度。科龙电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中,2006年7月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科龙电器行*处罚后的第一时间已有深圳、上海的两位律师代理科龙电器投资者向广州中院起诉。直至2009年6月11日,该案在广州中院法官主持下,诉讼双方达成全面和解,历时近三年。大庆联谊赔偿案开始于2002年1月24日,该案被哈尔滨中院正式受理,其后有679名投资者以共同诉讼方式向哈尔滨中院起诉。2004年8月20日,哈尔滨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2004年12月21日,黑龙江高院做出二审判决。最终,直至2006年底方完成执行程序,前后时间跨度为近5年。东方电子赔偿案虽然最终比较完美,但时间跨越也有6年。2003年2月8日,青岛中院受理了投资人根据《若干规定》起诉东方电子及其他责任方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经过多年的审理、调解工作,直至2009年4月底,通过达成和解协议或判决的形式审理完毕。正如一位在ST东盛案例中成功索赔的投资者所说,“2006年ST东盛虚假陈述造成损失,2010年5月证监会才对公司给予行*处罚,之后又经历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期。2012年6月开始上诉,到最终达成和解。”这位投资者表示,赔偿过程实在太漫长了,且最终拿到手的赔偿还打了8.5折。“六年的通货膨胀、自行承担的诉讼费用等都是明显的成本。”诚意获得市场认可“尽管对平安有很多不好的印象,但这次在万福生科案中表示出的诚意还是让我另眼相看。”一位私募经理说,在万福生科案发初期,他还想着要利用这次事件和平安证券打官司,但后来和律师朋友合计了,太不划算,最终还是主动在上和平安证券达成和解,拿了全部的赔偿金。在这位私募经理眼里,这次平安证券不仅主动斥资赔付,还在赔付过程中全方位照顾投资者利益,诚意十足。这位私募经理介绍,平安证券提请他开户的券商先后三次给他电话,提请参与赔付。“不仅如此,我身边认识的几个朋友也都接到了券商电话,甚至有的赔偿额度才几十元。”据了解,平安证券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存续期内,平安证券配合开展了一系列包括基金方案设计、基金信息披露与配合各家券商联系投资者在内的辅助工作。为协调各证券公司“一对一”联系投资者,使广大适格投资者尽可能都得到补偿,平安证券高管带队组成华北、华东、华南三个小组,对目标券商进行上门拜访以及电话拜访,累计上门拜访32家券商,电话联系64家券商。在原定的上确权日截止之后,考虑到未完成签的适格投资者的需求,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利益,平安证券又提请专项补偿基金管理人,决定重新开放适格投资者签,将上确权期限延长了12天。据平安证券内部人士介绍,为了使万福生科赔付事件顺利推广,平安证券几乎所有部门都参与了进来。以投行所有员工为首,分区域、分批次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每日在内部一小报、每周一小结。一位投行员工称,工作量都快赶上项目一线了。一位维权律师私下也表示,万福生科案赔付的确是一个标杆,也是行业内真正意义上的全额赔付。这位律师坦言,当初还想着召集一些投资者走司法程序索赔,但后来认真研究了赔付方案和后续公告,他自己都主动劝说投资者积极参与赔付。“不过,如果以后虚假陈述案件都这么操作,那我们这些律师就得下岗了。”这位律师打趣地说。诚信档案7月两市新增2家受处分公司证券时报刘雯亮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站显示,今年以来,共有13家公司受到两大交易所处分。截至目前,7月份两市暂新增2家公司受处分,1家为中小板公司,1家为创业板公司。今年6月,两市共有3家公司受处分,同比增加2家公司受处分,环比增加1家公司受处分。上述13家公司中包括2家沪市公司,为贤成矿业和多伦股份。前者为今年2月份受处分,后者为3月份受处分。11家深市公司中,有3家为主板公司,6家中小板公司和2家创业板公司,分别为ST德棉、海虹控股、西王食品、万福生科、东方铁塔、信邦制药、宏磊股份、常铝股份、*ST中基、恒泰艾普和辉煌科技。其中,恒泰艾普和辉煌科技均为7月新增受处分公司。例如,经查明,辉煌科技于2013年2月27日披露2012年业绩快报,而公司副总经理胡江平、监事李翀于2013年2月20日分别卖出股票200万股和60万股,涉及金额分别为2954万元和886.2万元。深交所认为,胡江平、李翀分别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在公司业绩快报公告披露前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在卖出公司股票前也没有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胡江平、李翀的违规事实及情节,考虑到当事人事后积极整改,已主动按成交金额的10%上缴公司,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副总经理胡江平、监事胡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从处分类型看,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公司为5家,即贤成矿业、多伦股份、万福生科、宏磊股份和*ST中基,其余公司均为交易所通报批评。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上,新增“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条件。去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条件。同样,中小板退市制度沿用了这一退市标准,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很明显,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继振东制药之后,万福生科成为第二家受到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而且是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两次公开谴责。自中小板退市制度出台后,宏磊股份成为第一家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中小板公司。现身说法操纵证券市场罪之单位犯罪认定作者:张志勇
肖飒甲原为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于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使用其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实际控制8个证券账户,以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通过多家媒体对外推荐该股票,并在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甲采取上述方式,操纵证券市场达66次,非法获利1.18亿元,且情节特别严重。毫无疑问,甲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问题是,某公司是否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单位犯罪?我们认为,某公司属于单位犯罪。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为单位谋取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认定单位犯罪,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单位犯罪构成中单位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单位实施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实施双罚制。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不仅要对单位本身判处罚金,而且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上述某公司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单位犯罪。(作者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